(渭职院发〔2009〕62号)
一、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持“学生证”,自觉接受询问验证,礼貌回答问题。
二、实行舍长负责制和值日生制度。室内布置整洁大方,衣被叠放整齐,生活用具按规定位置摆放。不得涂污墙壁、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抛杂物。
三、实行固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整。严禁私自留宿客人,会客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异性因工作、活动需进入公寓,应避开休息时间,且经公寓管理员同意。
四、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生活器具。不准烧水做饭,不准燃放烟花爆竹。违犯者没收用电器具,并对本人进行经济处罚和校纪处分。
五、爱护公物,如丢失、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双倍经济处罚及校纪处分。
六、增强安全意识,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发生案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不得在宿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七、严禁在公寓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违禁物品。严禁焚烧纸张,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光源照明。
八、建立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得粘贴任何低俗、消极的张贴物。不得搞任何未经许可的经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吸烟、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建立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和谐宿舍氛围。
十、严禁晚归、夜不归宿。特殊情况迟归者须持有效证件或者由值班老师带领并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