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班主任选聘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0-03-26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构建“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护理学院班主任选聘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的原则。

3.坚持五年制班主任不得由一线专职辅导员兼任的原则。

4.坚持面向全院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聘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和热爱学生。

2.具有较强的教育及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善于营造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3.热爱学生工作,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学院所有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都有受聘兼任班主任的义务。

6.具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任办法

1.班主任聘任采取自荐、学院各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护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2.若无特殊原因,担任班主任原则上应从一年级带班直至学生毕业,中途一般不予更换。如因工作调动、疾病、外地进修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护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整。

3.班主任应聘者必须填写《护理学院班主任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

5、凡报名应聘者一律由护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择优聘用,并安排班级。

四、聘任、聘期、解聘、考核及待遇

1.班主任首先从护理学院在岗教师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中选拔,其次从其他学院(处室)在岗教师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中选拔。

2. 应聘上岗班主任,任前接受领导谈话,试用期为一个月,聘期一般为一届。

3. 有下列条款之一者,可将其解聘,并提前通知本人:

(1)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者。

(3)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三次以上者。

(4)对学生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

(5)由于工作缺位或不到位,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6)有违反师德规范,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

6.待遇

根据班主任考核情况,参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附则

本方案自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护理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护理学院学生管理科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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