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职院发〔2009〕62号)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学生一日常规。
一、起床
听到起床铃声后,每个学生应立即起床,整理好自己的床铺,迅速离开宿舍出操或上早读。
二、早操(早读)
学生应按时出操(早读),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一定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三、着装
着装应整洁、简朴、文明,教学区、图书馆、食堂等公众场合不准穿背心、裤头、拖鞋等服饰。
四、上课
(一)上课时,老师进入教室,由班长下起立口令,待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再出教室。
(二)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得会客、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向老师请假,不准旷课;病假要有校医务室或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
(三)课间休息时,不准在教学楼内打闹、暄哗、吸烟,进行球类活动。
五、午休
(一)午休时间要保持宿舍楼内的安静,不准在宿舍楼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活动。
(二)午休结束后应迅速起床,整理好床铺,按时参加学习。
六、每天常规学习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七、课外活动时间要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
八、集会
(一)学院举行集会时,要列队按时入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
(二)会议进行期间不得喧哗、嬉闹、鼓倒掌、吹口哨、看书报等。
(三)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四)退场时,听从指挥,按秩序退场,不许拥挤、起哄。
九、晚自习
(一)学生每周1—4及周日晚上为规定的自习时间。
(二)晚自习要求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
(三)晚自习期间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特殊活动安排除外)。
十、就寝
(一)在熄灯以前,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不准在外住宿。因事不能按时归宿,需事先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并持假条在公寓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返校时向值班人员出示学生证后,方可进入宿舍楼。
(二)未经批准,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三)熄灯后,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弹唱,不准影响其他同学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