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行党员“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管理办法,规范党员管理,结合护理学院党总支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和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对象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学院学生管理科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无法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支委会研究同意,经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备案,可以不纳入积分制管理对象。
三、积分内容
党员教育管理积分由日常积分(占80分)、民主评议分(占20分)、激励加分(累计不超20分)和警示扣分(不设上限)和“一票否决”五部分构成。
(一) 日常积分。主要包括党员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主题学习、讲座报告、在线学习等各类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帮扶慰问、承诺践诺等活动,按要求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民主评议分。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组织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充分体现支部党员的评价意见。
(三)激励加分。主要包括党员年度内受到中央、省、市或县(市、区)表彰,响应党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积极参加爱心捐款、交纳特殊党费、进行社会救助、扶危救困、矛盾纠纷调解等活动情况。
(四)警示扣分。主要包括党员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等情形。
(五)“一票否决”。主要包括违反党的纪律、法律法规等行为,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或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纪处分和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等情形。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按年度进行,每月进行一次登分更新、每季度进行一次公示。
(二)加分事项由党支部掌握的事实依据或由党员本人提交佐证材料,经支委会审核同意后,给予相应加分。
(三)扣分由党支部根据相关记录据实扣除,及时反馈党员本人,并在下次党员大会上通报,按照党务公开相关要求实行季度公开。
(四)党员教育管理年度积分=日常积分+民主评议分+激励加分-警示扣分。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的评定依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党总支备案。积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照积分高低顺序作出“优秀”等次评价(一般“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超出部分党员应作出“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为80-89分的,作出“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为60-79分的,作出“基本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作出“不合格”等次评价。根据年终积分,党员星级评定可分为一星(60分以下)、二星(60-70分)、三星(70-80分)、四星(80-90分)、五星(90分以上)等五个等级。
(五)对于“一票否决”的党员,当年积分为零,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票否决”情况经支委会研究认定报送党总支备案,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据实通报。
具体党员积分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党支部指定一名支部委员或负责任的年轻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对照积分设置内容每月对党员表现情况进行登分。
(二)严格做好落实。确保每一位党员认真落实本方案,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评定结果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向党总支报告。党员参与党内评先评优,上年度积分评定必须达到“优秀”等次。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三年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总支审议,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劝其退党。
(四)总结交流经验。向党员广泛宣传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不断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意识,有效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同时,要注重对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加强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深入实施,真正发挥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