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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沟通,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推动党支部工作迈向更高水平,经学院研究,建立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工作制度。

一、联系人员的确立

党支部按照支委和党员情况,确立支委联系党员名单,每名支委一般联系3-4名党员。名单确定或调整后及时报党总支备案。

二、主要任务

1.支委经常同联系党员保持联系,倾听党员呼声,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等。

2.通过政治上重视、生活上关心和工作上支持,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

3.了解掌握所联系的党员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提醒党员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委员要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所联系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每学期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2.支委要及时了解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必要时汇报党组织。

3.支委联系党员工作情况,要及时记入《支委联系党员工作记录表》

4.支委人员变动时,党支部及时调整联系对象,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附件:支委联系党员工作记录表


护理学院党总支  

2023318


附件1

支委联系党员工作记录表


支委姓名



联系党员姓名


联系时间


联系

形式






注:此表由支委本人负责填写、保存,每学期末汇总整理后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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