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学生支部党员示范岗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10-03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示护理学院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推进基层党建与学生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经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学院《进一步健全“岗区队”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突击队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内容,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的要求:党员干部有扎实的业务素质,良好的工作作风,较强的理论素养,做出突出业绩,服务人民群众,受到公众认可。

  发动支部全体党员参与,以“组织最优、党员最亮”的实效在教职工中树立标杆,让师生直接从身边党员身上感受党的先进性,形成“旗帜因党员示范更鲜红,学校因党员示范而向上,党员因带头示范而自豪,师生因党员示范得实惠”的良好局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谱写“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新篇章。

  2.创建“党员示范岗”的十条标准:

  1.讲政治,树立岗位形象。2.讲原则,服从岗位安排。

  3.讲纪律,遵守岗位制度。4.讲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5.讲稳定,保证岗位安全。6.讲团结,维护岗位和谐。

  7.讲文化,提升岗位品味。8.讲效率,完成岗位任务。

9.讲贡献,争创岗位业绩。10.讲成果,开展岗位创新。

   三、岗位设置

支部根据党员所在岗位及工作性质,设置“学生管理工作党员示范岗”及“服务工作党员示范岗”两类示范岗。“学生管理工作党员示范岗”适用于支部辅导员岗位的党员。“服务工作党员示范岗”适用于支部行政党员。

   四、岗位标准

  (一)学生管理工作党员示范岗标准

  1.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大局观念强,服从分配、勇挑重担、遵守纪律、团队意识强。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自觉对学生进行德育渗透。尊重学生和家长,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及时的掌握新新现象、新思潮、新动态,更新学生管理工作的观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善于总结提高。

  4.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业务能力高,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处理好学生相关的各类工作,

(二)服务工作党员示范岗标准

  1.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牢固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广大师生服务。

  2.业务过硬,专业高效。熟悉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过硬,自觉研究岗位工作,讲求效率,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经常深入班级、教室,征求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行政服务工作。

  4.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法制观念强,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工和学生满意度高。

  五、活动措施

  1、确定一个目标

  根据二级学院工作实际,结合党员各自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各自创建目标,发挥党员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 

  2、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学生教育,一手抓师德建设。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以点带面,推进学院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发挥党组织在学院中的引航、保证、监督作用,提高师生的政治素养和品德修养,积极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培育文明学生。 

  3、搞好“三个结合”

  活动要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建设和教育教学相结合。

  4、落实三个到位

  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规章制度到位。

  六、方法步骤

  1.成立以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为核心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活动方案的计划安排。

  2.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方案。

  3.亮身份。党支部向党员们发放党员示范岗标志牌。

  4.党员根据各自示范岗标准和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申报,“一人一岗”,并向党支部和师生做出承诺书。

  5.支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并公布参评各类“党员示范岗”人员名单,并记录在册。

  6.党员示范岗一般每学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调整。

  七、考核评比

  1.每学期组织部分师生对“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考评。方法是按照“示范岗”标准与要求进行分项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不足70分为不达标。

  2.根据学期考评积累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护理学院党总支,由护理学院党总支对总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的“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党员模范示范岗”荣誉证书。

  3.对平均成绩不足70分的“党员示范岗”人员,将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收回“党员示范岗”牌子,下学年后再重新申报。


护理学院学生支部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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