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城区(临渭区、高新区)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至6所学校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2.其他县市区的考生在县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全市民办学校中任意选报1至6所学校,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3.定向志愿录取学校为本县市区具有定向资格的高中学校,具有定向条件的初中薄弱学校的考生可以选报,且只能选报1所。
4.民办学校录取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遵循考生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5.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要求,我市确定渭南工业学校与渭南中学、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与蒲城县尧山中学、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与澄城县城关中学分别开展联合试点,计划每校试点班2个,每班50人。渭南工业学校招收主城区(临渭区、高新区)考生;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招收蒲城县考生;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招收澄城县考生。试点综合高中班设于县市区批次,主城区(临渭区、高新区)、蒲城县、澄城县考生可在县市区批次填报,与辖区内其余普通高中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6.所有考生须在县市区批次至少填写一个志愿方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