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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4-04-15 07:57  

(渭职院发〔2009〕55号)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涉及学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群体性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3.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包括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影响学院稳定与安全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等。

4.影响学院稳定与安全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学院领导、各处室、各系部(校区,下同)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学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需要学院专业应急机构或学院各处室、系部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学院有关部门及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学院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学院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有关成员

成  员: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院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履行值班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各部门应成立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突发事件时,服从学院领导小组的指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2081532, 2085063),不得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地方公安等机关报告。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保密:要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相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系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宣传统战部统一负责。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应在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二)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分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部门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

(三)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并在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各处室、系部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学院后勤部门、医务室及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资金保证。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院财政预算,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各处室、系部(单位)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和学生组成。

六、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2.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领导小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院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院学生的,通过各党总支、政工干部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院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所属部门做好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各党总支、党支部、政工干部要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校园自杀突发事件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保卫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3)医疗部门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和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4)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5)学生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6)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7)后勤服务部门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4.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学生处、保卫处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领导小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分管院领导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如为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人为损坏情况下,由网络管理部门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

(2)后勤部门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环境、供电等后勤保障;如遇设备偷盗情况,保卫部门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保护现场,进行取证。

(3)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及时组织力量维修设备,查杀、阻截病毒或黑客,调整网络,确保校园网站和网络畅通。

(4)相关站点信息监管人员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删除信息做好备份;对于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影响较大的信息实施紧急关闭系统。

(5)信息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并将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2.当确认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各处室、系部应立即做出响应,指挥协调医务室、后勤、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3.各处室、系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医务室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5.保卫部门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后勤部门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故灾难发生后,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在向学院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对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或送公安机关处置。

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在政府发布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2)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停课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

(4)各部门要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七、应急结束

(一)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分级上报,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渭南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板、黑板报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与演练

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并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模拟演练。

十、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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