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工作会议制度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总支部会议制度。
一、 党政联席会议
1.二级学院(部)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二级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
2.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本单位正副院长(正副主任)、党总支正副书记组成,其他科级干部列席。根据会议内容也可邀请学院领导或处室领导列席。
3.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提出,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二级学院院长(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及其委托的其他人主持。
4.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总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讨论研究本部门工作。各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成员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
三、二级学院每两周(或一周)召开1次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本单位工作。每月召开1次全院教职工大会,安排本单位工作,传达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各院领导就分管工作向教职工进行通报。各系、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