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关于护理学院对伍*等十五名

作者: 时间:2026-10-19 点击数:

 为规范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稿)》相关规定,

现对伍涛等48名学生做出处理,具体处理如下:

伍*,男,学号01122406045,护理高职2406班学生;

王*,女,学号01122414013,护理高职2414班学生;

杜*,女,学号01122415028,护理高职2415班学生;

陈*,男,学号01122418042,护理高职2418班学生;

刘*,女,学号01522402039,康复高职2402班学生;

徐*,男,学号010132512148,护理高职2512班学生;

房*,女,学号010332501214,助产高职2501班学生;

乔*,女,学号01132211541,护理五高2211班学生;

姜*,女,学号01132307508,护理五高2307班学生;

秦*,男,学号01132308522,护理五高2308班学生;

孙*,男,学号01132404539,护理五高2404班学生;

骆*,女,学号01132405514,护理五高2405班学生。

张*,女,学号01132405533,护理五高2405班学生;

卫*,女,学号01232401518,助产五高2401班学生。

雷*,女,学号01232402502,助产五高2402班学生。

以上同学自2026-2027学年开学至今,无故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按学管老师要求时间来校办理有关手续。学管老师将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已告学生本人和家长。

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建议给予伍*等十五名学生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有异议联系护理学院学生管理科09133033143。

 

 

  护理学院

                                 2026年10月19日


违纪学生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身份证号码

情节

依据条文

处理意见

1

伍涛

护理

护理高职2406班

610**************10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退学处理

 

2

王骞

护理

护理高职2414班

610**************21

3

杜紫月

护理

护理高职2415班

610**************23

4

陈世博

护理

护理高职2418班

610**************12

5

刘玉阳

康复治疗技术

康复高职2402班

610**************26

6

徐意真

护理

护理高职2512班

610**************19

7

房梦洁

助产

助产高职2501班

610**************28

8

乔静

护理

护理五高2211班

610*************065

9

姜瑭睿

护理

护理五高2307班

610**************49

10

秦毅凡

护理

护理五高2308班

610**************14

11

孙茂洋

护理

护理五高2404班

610**************11

12

骆婉华

护理

护理五高2405班

610**************20

13

张慧怡

护理

护理五高2405班

610*************021

14

卫晨鹤

助产

助产五高2401班

610**************22

15

雷晓婉

助产

助产五高2402班

6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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