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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员发展程序
2014-05-28 16:13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

按照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撰写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人表达入党愿望的载体,由申请人自己撰写。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称谓。

2、为何要入党。主要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对党的性质、纲领和任务的认识)和入党的动机、目的。

3、自己的政治信念、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表现等。

4、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的组织。

5、结尾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

6、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

7、申请书后要附上,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撰写入党申请书的要求

1、写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因而要严肃认真。

2、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抄写,不谈真实思想。

3、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三、党的理论的教育和培训

1、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后,党支部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对其进行考察、谈话。

2、根据要求,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择优推荐参加学院党校的学习。原则上由班团支部推荐,班主任同意。

3、党校学习期间,须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合格,并取得党校学习的结业证。

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团员中推荐产生。

2、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后,共青团员还应在团组织推优且征求班主任意见通过后,经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通过才能确定。

4、党组织应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对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

2、党支部应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并将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

六、对发展对象的个人要求

1、符合《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2、符合《护理学院发展党员条件》。

3、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每三个月最少应有一份思想汇报----内容应多方面:包括对党的认识,理论学习,对政治时事、社会现象的分析,生活及学习上的感想等(每份汇报都要写上姓名、班级、日期)。

七、发展对象的确定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培养时间: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并且基本符合党员标准。

2、党校培训:发展对象必须在参加学院党校学习,并考试合格。

3、群众意见: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群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0人,要充分考虑男女、宿舍等比例。会议结束后由记录人将座谈会记录如实填入《入党前征求党外群众意见记录表》中。

4、学习成绩: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应在中等以上,发展前一学年内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5、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以及必要的函调等形式。需查阅档案的,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党员)在档案管理部门查阅档案。审查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政审内容填入《政治审查报告表》,由查档人签字、并加盖档案部门的查阅档案章。

6符合《护理学院发展党员条件》。

八、对发展对象初步审查及公示

1、党支部委员会在会议讨论后,并将发展对象在院内进行公示,如无不同意见则初审合格。如收到其它反映意见则应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

2、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领取《入党志愿书》。

九、《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1、志愿书应在党支部的指导下按要求认真写,申请人填写一至六页,并贴上照片(近期、正面、免冠)。

2、填写入党志愿书应严肃而认真,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3、“籍贯”要写到省、市、县,如不清楚,可以父亲出生地为籍贯。

4、“现任职务”应从学院级到系级到班,如任职较多,可选主要的填写。

5、“入党志愿”这一栏应首先表明“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态度,还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入党动机、入党愿望和决心、自己的表现和今后打算等相关内容。

6、“本人经历”应从上小学开始,原则上每一阶段的就读应从当年的9月开始,毕业则为7月。

7、“曾参加过何种进步团体”一栏填“何时在何地加入少先队、共青团,任何职”等;

8、是否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和“对党还有说明的问题”栏,如无可填情况,应写上“无”;

9、直系亲属:填父母、配偶子女,应有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或学习单位、职业、职务等;

10、主要社会关系:应有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或学习单位、职业、职务等。

十、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若虽超过一半,但缺席仍较多,应改期举行。

② 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 开会时,主持人应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谈出自己的看法。

④ 大会的表决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做作出同意接纳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⑤ 由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连同其它入党材料(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报护理学院党总支。

2、护理学院支委会审查材料并指定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并进行抽查;自己的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等。

3、护理学院支委会集体讨论审批。通过者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经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通知报批的支部,并由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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