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本单位党务、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各项决定,研究安排总支工作。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负责本单位党的工作。
五、组织本单位师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团总支及统一战线工作。
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配合二级学院院长做好教学、科研、教研及招生就业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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