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各位同学: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开始办理,请成绩合格的同学于2016年4月13日—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护理学院111办公室登记,逾期学院不再统一办理,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来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三张两寸照片(与准考证同一底版)
4.填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自行下载)
护理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护理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3-3033198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